公司应申请注销登记的几种情况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织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有限公司):公司予以解散的文件。提交股东会决议(一人有限公司提交股东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出资人或出资人授权的部门的文件)。
公司备齐文件后,由公司指定的代表或者委托的代理人凭有关代理证明向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机关受理后发给《登记受理通知书》。
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