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申请注销登记,已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因公司合并、分立未清算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破产程序终结办理注销的,“申请人声明”由破产管理人签署。
申请简易注销登记的,无需提交第2、3、4、5项材料,需要提交《简易注销全体投资人承诺书》(强制清算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提交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
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注销手续时,主管税务机关要对企业的相关纳税信息进行调查,要求企业结清税款及罚款。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在清算程序完成之后,申请注销备案,登报满四十五天后,携带营业执照、清算报告,公司解散的决议等相关的资料申请注销登记。
企业法人如何注销登记?注销登记是指登记主管机关依法对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其它原因终止营业的企业,注销其企业法人资格或经营资格的登记行为。
企业法人注销登记申报资料材料如下: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企业法人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书;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原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文件等。
什么情况下公司应申请注销登记?公司解散,依法应当清算的,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名单向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