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应用

企常青官方微信 看谁扫的快! 福利就是你的!
主页知识库公司变更

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

2017-05-11 00:00:00
2518
来源:企常青

  一、登记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企业登记程序规定》

  二、登记程序及期限 (一)登记程序 审查受理→核准→发照 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对审请材料予以核实,根据核实情况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二)登记期限

  1、申请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到企业登记场所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当场作出准予登记的决定;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申请予以受理的,按照《企业登记程序规定》执行。

  2、需要对申请材料核实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3、作出准予设立登记的,告之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领取营业执照。

  三、分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三)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公司登记机关出具的公司名称变更证明;分公司变更经营范围涉及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报经批准的项目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证件;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新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负责人的任职文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公司办理变更登记的事项必须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五)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一般均应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均应由企业加盖公章并署明与原件一致。 四、登记收费标准及依据 (一)登记收费标准 1、变更登记费:每次100元。

  2、营业执照副本工本费每份10元。

  注: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公章,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加盖公章或签字。


  3、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需要对申请材料的实质内容进行核实的,依法进行核实。

声明:以上内容由企常青结合政府网站、互联网及相关政策整理发布,若内容有误或涉及侵权,请发送邮件至 shichang@qichangqing.com 进行反馈,一经核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企常青

相关最新文章

股权出质登记的流程及材料

股权出质需要满足的条件: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

公司如何修改经营范围?

如果公司在经营过程中,经营范围有变动,那么,可以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经营范围变更。通常,变更经营范围可通过网上办理,例如:北京地区的企业可以访问“北...

北京股东变更代办材料及费用

北京企业想要变更股东的话,可以委托专门的代办公司来办理,您需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剩下的流程均有代办公司来完成。那么,北京股东变更代办材料有哪些?怎么...

企业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变更如何办理?

企业董事会及监事会成员变更是否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答案是:需要的。那么,如何办理呢?具体需要提供哪些材料文件?

北京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变更代办

北京合伙企业如何变更执行事务合伙人?一般可通过当地政务服务中心进行办理,办理过程中需要按照要求提供合伙企业及执行事务合伙人(新旧)等相关材料。

工商核名
知识库导航